城管有权强制拆除广告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规定,城市管理执法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城管是有权利扣车的,这并不违法。依据如下: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对于广告牌倒塌砸伤行人,广告牌所有者承担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楼上的广告牌掉下砸伤人的,应当由广告牌所在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如果广告牌是由于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导致坠落的,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之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责。
楼上的广告牌掉下砸伤人的,应当由广告牌所在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如果广告牌是由于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导致坠落的,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之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责。
城管有权利没收摆摊人的东西。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楼上的广告牌掉下砸伤人的,应当由广告牌所在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如果广告牌是由于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导致坠落的,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之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