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远律师拥有较为出色的履历。自2008年初始执业以来,他已经代理了600余件案件。他长期担任
常州市
浙江商会、
温州商会、
安徽商会的法律顾问,多次获得商会的表彰。他还被民主建国会钟楼八支部推荐为
钟楼区多个社区法律顾问,并担任湛江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此外,他身兼
江苏欣正
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常州市律师协会
公司法委员会委员、常州市安徽商会商事纠纷调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他不仅有着深厚的
法律知识,还拥有工程师和常州工学院教师的身份,本科毕业于安徽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又取得安徽理工大学机电一体化硕士学位。丰富的跨学科知识让他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更具优势。
在他众多成功案例中,有一起合伙份额转让款支付纠纷案格外引人注目。2023年4月9日,甲方与乙方及案外人签订《
合伙协议书》,三方决定合伙经营卤味店。甲方以货币出资,占股27.5%,乙方以品牌无形资产出资,占股45%,合伙期限为2年。然而,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后却未获得分红。到了2023年7月31日,经过三方协商一致,甲方退出合伙,并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为此向甲方出具了一张225000元的
借条,承诺在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款项。
但付款期限届满后,乙方却未履行承诺,甲方无奈之下将乙方诉至
法院。在法庭上,乙方辩称案涉款项性质存在争议,还称甲方未完成对应
股权转让义务,因此无权要求支付款项,请求法院驳回甲方的诉讼请求。
张文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律师,凭借着对公司法的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为甲方据理力争。他指出,甲方按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三方协商一致甲方退伙并转让份额,乙方出具借条确认欠款225000元及付款期限,乙方逾期未付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所以,乙方应支付转让款并承担逾期利息损失,同时
诉讼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定好一起做一件事,你按照约定完成了自己的部分,但是朋友却没有做到他该做的,那他就需要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可能是继续完成约定的事情,也可能是弥补给你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甲方和乙方达成了份额转让的约定,并且有借条作为凭证,这就相当于一个合同。乙方没有按照借条上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了违约。根据这条法律规定,乙方就需要承担继续支付转让款和赔偿逾期利息损失的责任,该规则有力地支撑了案例中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转让款及承担利息损失的诉求。
2024年11月5日,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合伙
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公开
开庭审理。庭审中,甲方提交了合伙协议书、借条等证据,证明份额转让及欠款事实;乙方则提交股份转让说明,主张甲方未完成股权转让故无需付款。最终,经过法院审理查明,乙方出具借条确认了欠款金额与付款期限,且无证据证明付款以股权转让为前提。
2025年3月24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乙方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甲方22500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4年7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676元,由乙方负担。若乙方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张文远律师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能力不仅仅体现在这一个案例上。他执业之初便处理了两起原告近百人的群诉案件,还代理了挂靠出租车司机
工伤案件,也代理了标的金额较大的诉讼案件。在
建设工程领域,他也代理了多起开发商、施工单位和个体工程人员的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多年来,他专注研究公司法,代理了多起非诉投融资、
股权收购、
公司章程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等业务,还处理了多起股权转让纠纷、
公司解散纠纷、请求公司变更登记纠纷等案件。
他的成功并非偶然,在每一个案件背后,都离不开他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如果你在公司法或建设工程领域遇到了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像张文远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服务,他将凭借自身能力为你化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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