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敏律师,是
四川竹海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
律师调解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同时还担任宜宾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自2014年正式执业,她在法律领域已有多年从业经历。她长期专注婚姻家事、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三大领域,能办理标的额大、案情复杂、争议激烈、取证难度高的重大疑难案件。她曾多次获得宜宾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本案是一起因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分割引发的合同违约纠纷。委托人一家因
征地拆迁获得了
安置房及补偿权益,然而,委托人之子与被告此前已经
离婚,但被告
户籍仍在委托人户下。为了妥善处理
拆迁利益,双方自愿签订了《
拆迁安置补偿分割协议》,约定委托人向被告支付补偿款,被告收款后放弃全部拆迁权益,并配合办理后续手续。委托人当日就足额支付了款项,被告也出具
收据进行了确认。可没想到的是,被告收款后却违反约定,拒不配合,导致委托人的拆迁手续无法办理,委托人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为此产生了
律师费损失。
陈绍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精准地制定了“确认协议有效+追究违约责任+索赔律师费”的办案方案。她首先固定核心证据,全面整理了分割协议、转账记录、收据、授权
委托书、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协议合法、委托人已履约以及被告已违约的事实。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人做生意签合同,如果双方都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真心实意想要达成这个交易,而且做的事情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就像两个人去菜市场买菜,双方都头脑清楚,都愿意以某个价格成交,而且卖的菜也不是违法的东西,这个买卖就是合法有效的。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陈绍敏律师依据此条法律规定,从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三个维度,充分论证了案涉分割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律师对协议效力的论证,使得
法院能够确认协议的合法性,为委托人的维权奠定了基础。
接着,陈绍敏律师指控被告根本违约,指出委托人已经全额付款,而被告收款后拒不配合,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责任。她还结合协议约定与法律规定,主张因被告违约产生的律师费属于合理损失,应由被告全额赔偿。在庭审中,陈绍敏律师逻辑清晰、依据充分,完整地呈现了事实与法律依据,全力维护委托人的拆迁利益。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绍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公正的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分割协议》合法有效;确认被告享有的安置面积及全部拆迁权益归委托人所有;判决被告向委托人支付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实现了较好的结果,委托人不仅保住了全部拆迁权益,还成功追回了因对方违约产生的律师费损失。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陈绍敏律师在处理拆迁纠纷方面有一定的专业功底和实践经验。她熟悉本地拆迁规则,在协议效力认定、违约追责、利益确权、损失索赔等关键环节有一定能力。无论是面对婚姻家事领域中难度较大的离婚纠纷、大额
财产分割,还是建筑工程领域的工程款追索、工程合同纠纷,亦或是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她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也正面临着拆迁纠纷或其他法律难题,不妨寻求像陈绍敏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的帮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你的合法权益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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