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令人关注的持仿真枪
抢劫案件。被告人为实施抢劫,提前做了诸多准备,准备了仿真玩具手枪、自制仿真爆炸物,还多次驾车到异地踩点寻找目标。某天晚上,他瞅准一辆只有驾驶员一人的轿车,拉开车门进入副驾驶,用仿真手枪抵住被害人右腰部,通过言语威胁劫取了700元现金,甚至拍摄被害人
驾驶证进行恐吓,阻止其报警。第二天,被告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其家属也积极代为退赔被害人5000元,远超劫得金额,还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办案难点重重
罪名与起点刑不利
抢劫罪本身就是较为严重的犯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而且它既侵犯财产权又侵犯人身权,属于暴力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这类犯罪的量刑起点普遍较高,这对被告人来说形势相当不利。
不利情节形成阻碍
被告人有
行政拘留的劣迹,虽然并非刑事前科,但按照规定仍可酌情从重处罚,这无疑给争取最轻处理设置了障碍,增加了辩护的难度。
作案手段威慑性强
尽管被告人使用的是仿真枪和假爆炸物,但这些物品足以让被害人产生真实的恐惧。与一般的“徒手抢劫”相比,其社会危险性评价更为严重,这也使得辩护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
认罪认罚下辩护受限
在这个案件中,检察院已经提出了“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的量刑建议,被告人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通常情况下,
法院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辩护人如果只是重复认罪认罚情节,很难对最终刑期产生影响,必须精准挖掘独立于认罪认罚之外的从轻情节。
律师精准辩护
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孔建权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他没有简单附和
公诉意见,而是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精准提炼出六大从轻、酌情从轻情节:
1.初犯情节:被告人此前并无刑事犯罪记录,这表明其主观恶性相对有限。
2.无
人身伤害:在整个抢劫过程中,被害人没有受到任何身体损伤,暴力程度仅仅停留在威胁阶段。
3.劫得金额小:被告人实际劫得的金额仅有700元,从社会危害后果来看,相对较轻。
4.坦白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能够稳定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
5.认罪认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
6.退赃获谅解:其家属主动赔偿5000元,远超劫得金额,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基于这些情节,孔建权律师明确提出,应在法定刑起点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而非更高的刑期。同时,考虑到案件情况,律师也尝试提出
缓刑申请,但理性地认识到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缓刑可能性极低,所以将主要精力放在争取最低实刑上。
案件圆满结果
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令人欣慰。法院完全采纳了辩护人关于“从轻处罚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法定最低刑),并处
罚金1000元。虽然法院以“系暴力犯罪,不宜适用缓刑”为由未采纳律师提出的缓刑意见,但明确肯定了辩护人的其他从轻意见。与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幅度(3-4年)相比,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该幅度内的最低刑期。
律师作用凸显
突破辩护瓶颈
在被告人已认罪认罚、检察院已提出量刑建议的情况下,孔建权律师没有流于形式,而是通过精细化挖掘“初犯”“金额极小”“无伤害结果”“退赔谅解”等独立于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在法定起点量刑,充分体现了实质性辩护的价值。
对冲不利情节
被告人的行政拘留劣迹本可作为从重依据,但孔律师通过强调“非刑事前科”“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等,避免了该情节对刑期的显著拉高,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权益。
合理设定目标
孔律师明知缓刑在抢劫罪中几乎不可行,但仍提出缓刑申请以表明态度,同时将主攻方向明确为争取三年最低实刑。最终目标达成,体现了他策略清晰、诉求务实的专业判断。
获司法正面评价
法院在判决理由中直接写明“辩护人提出的……要求从轻处罚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意见予以采纳”,这是对孔建权律师辩护工作的正面司法评价,也印证了律师意见对裁判结果的实际影响力。
承办律师简介
孔建权律师,
浙江曹娥江
律师事务所专职
刑事辩护律师。他法律本科毕业,自2009年初始执业以来,已深耕刑事辩护领域17年。他深信刑事辩护既是技术,更是艺术。秉承诚信的职业道德,凭借深厚的
刑法理论、丰富的刑辩经验以及良好的与办案机关沟通能力,他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善于精准寻找每一件案件中的“有效突破口”,为每一件刑事案件“量身定制”有效辩护,全力以赴为每一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争取最好的结果。至今,他已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00多件,其中包括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大量案件在不同阶段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赢得了广泛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服务地区主要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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