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几种:(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有期限。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几种:(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场所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传唤不是强制措施。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由此可见,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采取新的强制措施之后,之前的强制措施是会“自动解除”。但强制措施一般是撤销或者变更,不用“自动解除”这一说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逮捕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以下五种:第一、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第二、取保候审;第三、监视居住;第四、刑事拘留;第五、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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