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公民做出了违法的事情,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会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有些公民认为自己理由非常充分,不能接受处罚,对于处罚并不执行,这个时候行政机关就要进行强制执行,那么扣押财物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查封冻结扣押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是有权对行政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也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如查封、扣押物品,那么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期限?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当我们受到行政处罚的时候,对于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呢,这就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对于不了解这个问题的人就要从本文的内容介绍来了解清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是的。扣留与扣押,都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嫌疑人的财物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