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经办流程。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转入经办流程。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成都市社保局。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电话查询: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政策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首先在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上身份证在自助办理机打印即可。2、然后在现工作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医保合并就可以了,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
转入经办流程。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办理地点:成都市社保局。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转入经办流程。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需加盖单位公章,他人代办需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