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理地点:成都市社保局。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政策规定:《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理地点:成都市社保局。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政策规定:《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理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2.曾服过兵役或者持有独生子女证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办理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成都市社保局。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政策规定:《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政策规定:《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办理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2.曾服过兵役或者持有独生子女证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资料:企业参保人员转入。
办理地点:成都市社保局。地址: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