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参考来源:http://cdgaj.chengdu.gov.cn/cdga/c112365/2019-06/18/content_fe385fd6f9f94652b104923da19cc19c.shtml。
政策规定:《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线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cds.sczwfw.gov.cn/app/main?flag=2areaCode=510100000000。四川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
《失业保险条例》。《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30号)。
《失业保险条例》。《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30号)。
《失业保险条例》。《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30号)。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办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理资料:户口簿;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公民的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
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办理资料:户口簿;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公民的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