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带责任亦称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那么民法典中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

股东在哪些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在四种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时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致财产损失或无法清算。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股东在哪些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分立之前所产生的债务,将由分立之后的各个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当公司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时,在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下,该公司可能会被要求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生活中我们都会听到一些时候可能会存在第三方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那承担连带责任怎么确定承担份额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承担连带责任怎么确定承担份额1.根据各自的过错来确定2.根据原因力进行比较3.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