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无产权证房屋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进行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
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相关的证明文件,从法律的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得到房屋拆迁补偿。
【辟谣】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就一定是
违章建筑?
真相:不是
解析: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一定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没有经过报建手续而兴建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提醒】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补偿三种方式。
1、货币补偿,是指在
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
2、产权置换是指居民之间以自身原有产权房进行置换的一种业务。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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