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领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长期。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其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到期换发十年有效期的。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在这6年的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每个记分周期内的累积记分都没达到过12分,就可以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如果在10年有效期内,仍然每个记分周期都未达到12分,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是六年。2、在这六年内,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每个记分周期内的累积记分都没达到过十二分,就可以换发十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如果在十年有效期内,仍然每个记分周期都未达到十二分,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1、初次申领驾驶证有效期6年。2、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在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当事人需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向所在地的车管所提交申请,在通过相关科目一至科目四考试后,车管所会为当事人办理相应驾驶证。当事人申领驾驶证的最低年龄为18岁,且身体素质需要符合申领驾驶证的法律规定。
1、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名。2、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在一个工作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3、申请人依次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组织领证前宣誓,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