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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的免责条款都有效吗

2021.08.17 合同纠纷 102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一定都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相关延伸】
问:什么情况下免责条款无效?
答:以下情况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侵害相对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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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刘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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