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财产保全措施的条件都有些什么

财产保全措施的条件都有些什么

2018.11.06 综合 107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报告编号:NO.20181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婚内财产协议都有些什么内容

    (一)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和归属;(二)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三)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四)协议的生效、撤销;(五)违约责任。

    顾斌律师 2018.11.06 1202人看过
  • 返还彩礼的条件都有些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赵彪律师 2020.07.28 884人看过
  • 财产保全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李键键律师 2020.10.12 1187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的种类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顾双浩律师 2019.08.14 1104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要件都有些什么

    合同成立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王鹤然律师 2020.08.13 916人看过
  • 财产分割的起诉条件有些什么

    财产分割的起诉条件有:(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7.29 240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范围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与本案有关的财产都可以保全,但应在请求范围内。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即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 2022.12.26 12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条件都有些什么

    1、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2、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个人不能买卖宅基地。3、如果农村村民出卖宅基地上的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李荣梅律师 2022.08.22 105人看过
  • 房屋转租都有些什么后果

    房屋转租的后果如下:1、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私自转租房屋,给出租人造成损害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李荣梅律师 2022.08.15 183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773

    精选解答
  • 13911111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财产保全的措施
    华律网小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
  • 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是申请人在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将来自己的诉求得到实现,向法院申请全保另一方当事人财产的行为。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后会采取一定的措施,那么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财产保全,是指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利害关系人难以弥补的损失或者可能使法院将来的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或者难以执行时,人民法院对有关财产所采取的保护性措施。那么,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
  •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下面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疑问,可申请加入华律网法律咨询qq群,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 如何做好财产保全措施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后,法院首先会对申请的内容作出审查,符合规定的才会依法受理,再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作出保全。此时就会涉及到保全措施的问题。那究竟我国规定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