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创办企业的条件根据成立企业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如下: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1、符合四个条件的乡镇企业提出申请;2、企业在县局领取《乡镇企业登记备案表》并填写,由企业负责人确认内容签字;3、乡镇企业办公室初审盖章,县级乡镇企业管理局审查确认盖章;4、县局给申请企业编号并打印《乡镇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不办理是不行的,对其企业很有好处。(一)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二)讲诚信的企业将因为诚信品牌赢得更多的市场;(三)企业信用信息尚未互联互通 讲诚信的企业需要信用档案。
购买股份需要先去证券交易中心开户,之后才能购买公司的股份,享有股份带来的分红权等其他权益。对股份的购买,如果购买额度高达到3%时,就需要公告三日,才可继续购买,后每增加3%都需要公告,购买达到30%时,就需要向其他股东公告收购。
创办集团公司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合法税务登记证和副本(纳税人领取零食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1、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法定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