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一、提交材料(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船舶所在地是登记注册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登记港为船籍港。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
具备条件,当地市海事局辖区船舶。申请主体,船舶所有权人。提交材料,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船舶登记备案手续如下:船舶所有人准备好有关材料,包括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船舶技术资料等;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并申请;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
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免费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docx
免费查看船舶车辆的转让必须登记吗?
免费查看代理注册登记协议
免费查看代理注册登记合同
免费查看注册登记代理协议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