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多面手,经验铸辉煌
何亚芳律师,中共党员,自2014年开启律师生涯,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12年。她是
湖南祈安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律所党支部副书记,同时身兼岳阳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调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丰富的身份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界的广泛认可,更意味着她拥有多维度的法律视野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2年的执业生涯中,何亚芳律师办理过各类诉讼纠纷案件700余件,代理经济类案件标的额达5亿元。无论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还是
劳动争议、
合同纠纷等,她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她在
刑事辩护领域也颇有建树,为众多被告人争取到
取保候审、
减刑、
缓刑等良好结果。
在非诉法律服务方面,何亚芳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她曾为
浙江一火科技有限
公司新三板成功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还为各顾问单位审核合同,在
公司法律、行政诉讼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心得。“专业、细致、高效”是她始终坚守的执业理念,每一个案件她都全力以赴,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组织卖淫罪(重大团伙犯罪)辩护
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等人结伙,长期在岳阳
市区多家宾馆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多名卖淫人员提供性服务,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公诉机关指控均构成组织卖淫罪,且属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某在团伙中协助接听招嫖电话、发送派单信息、辅助记账及转账等,参与组织卖淫活动。
何亚芳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思路。她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李某某到案后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其他
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某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轻,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何亚芳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李某某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认定李某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何亚芳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
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亡重大刑事案件)辩护
2018年12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王某某、侯某某、刘某某等人在KTV消费时,因他人多次挑衅引发冲突,继而发生斗殴。斗殴中王某某持啤酒瓶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后果严重。公诉机关以
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刘某某面临重刑风险。三人均于次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何亚芳律师从多个角度为刘某某进行辩护。在罪名方面,她指出刘某某无共同伤害故意、未实施致命行为,不应认定故意伤害罪,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在地位上,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量刑上,刘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本案系对方多次挑衅引发,刘某某主观恶性较小,请求从轻量刑。
法院完全采纳了何亚芳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刘某某由故意伤害罪改判为聚众斗殴罪;认定刘某某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认定刘某某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一案例再次证明了何亚芳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和应变能力。
结语
何亚芳律师,一位在法律领域深耕12年的专业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无数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股权纠纷、离婚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何亚芳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您可以前往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大道569号山语湖5号楼15A与她面对面交流,让专业的法律力量为您的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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