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娟律师自2013年至2015年在基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的辅助办理经验。2015年投身律所,至今已有10年有余。她现任
山东达洋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刑事业务部的重要成员,也是山东省律师协会认证的专业刑事律师。她还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营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山东省
12355青少年服务台法律服务专家库成员。2022年入选
河口区法律专家库,2023年被评为“东营市优秀律师”,撰写的多篇辩护词被评为“东营十佳辩护词”。她的执业账号为其在法律行业的专业标识,凭借着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王瑞娟律师在
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2017年的一起大宗
毒品犯罪案件中,王瑞娟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案件中,被告人甲为贩卖牟利,与被告人乙商议由乙协助销售甲基苯丙胺。乙从甲处带回约175克冰毒,分三次贩卖给被告人丙共计约150克,剩余部分留取自吸。丙多次购买冰毒并向他人贩卖,2017年6月中下旬,丙联系甲欲购买500克冰毒,甲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地检察院以贩卖、
运输毒品罪对甲、乙提起
公诉,以
贩卖毒品罪对丙、丁提起公诉。
王瑞娟律师作为乙的辩护人,面对诸多难点毫不退缩。
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界定难、涉案毒品数量认定难、犯罪事实参与度认定难以及大宗毒品犯罪的量刑平衡难等问题,都被她一一攻克。她制定了“否定不实指控、精准界定数额、紧扣从犯认定、争取减轻处罚”的核心办案思路。全面梳理案卷证据,锁定核心争议焦点;否定不实指控,论证第二起事实参与度不足;精准界定涉案数额,主张就低认定原则;紧扣共同犯罪构成,充分论证从犯情节;结合坦白法定情节,强化罪轻辩护;紧扣庭审辩论,精准发表辩护意见。最终,
法院采纳了她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乙系从犯并减轻处罚,仅认定乙涉案毒品数量为150克,乙被判处
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甲系某城市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因涉嫌
受贿罪、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重审期间公诉机关撤销了对甲挪用公款罪的指控。公诉机关指控甲受贿14万元、贪污43.4153万元,甲对指控数额提出异议。
王瑞娟律师作为甲的辩护人,制定了“精准质证、区分抗辩、罪轻辩护”的整体办案思路。全面梳理案卷,锁定证据争议核心;针对受贿罪,区分款项性质并质证;针对贪污罪,重点否定控方关键指控;结合量刑情节,开展罪轻辩护;精准对接庭审,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最终,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贪污事实不予认定,甲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同时结合退赃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轻的处罚。
王瑞娟律师用专业和执着,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精彩的篇章。她的每一次辩护,都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她会继续以专业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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