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云,
江苏鈜云辰旭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
扬州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独特的是她具备医学与法律的双重专业背景。凭借这样的专业优势,她在扬州本地法律服务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办案经验。她还是扬州市律师协会多专业委员会委员,对扬州地区案件的裁判尺度和办案流程十分熟悉,综合专业能力颇为突出。其执业账号等信息虽未提及,但她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在当地已收获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李艳云律师依托自身的跨学科优势,在多个业务领域表现出色。她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案件覆盖范围广泛。无论是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需要兼顾法理与情理,为当事人定制解决方案;还是严肃的刑事辩护,为
犯罪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亦或是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她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在票据追索权纠纷代理成功案例中,李律师面临着诸多挑战。此案中,我方当事人是大型建设集团企业,作为被告方参与诉讼。原告因票据到期未获兑付,将出票承兑企业和我方委托人一并起诉至
法院。案件存在责任划分争议,出票企业与委托人互相推诿;证据方面,出票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证据存在瑕疵风险;同时,委托人对《
票据法》追索权规则不熟悉,存在法律适用分歧。
面对这些难点,李律师在庭前全面梳理案件,固定关键事实。她核对票据要素,锁定承兑人拒付事实,同时向委托人释明内部责任约定与法定票据责任的区别,提前针对出票方答辩意见做好质证准备。庭审中,她认可客观事实,明确法定责任顺位,驳斥出票方免责抗辩,为委托人保留事后追偿路径。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出票置业
公司和我方委托人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本金及利息,同时明确我方委托人履行清偿义务后享有向出票承兑方的再追索权利。后续,李律师协助委托人顺利启动对出票企业的再追索程序,最大限度挽回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在保姆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的案件中,被害人家属最初报案时被告知
虐待罪系自诉案件,应自行向法院起诉。但李律师了解基本事实后,分析认为保姆的行为符合虐待被看护人罪的
犯罪构成,属于
公诉案件。她随即起草刑事报案书,检索并提供全国各地类似的裁判案例,与公安机关进行交涉。最终,公安机关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对保姆进行立案侦查。法院审理后认为保姆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其
有期徒刑九个月,
缓刑一年。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李律师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专业的判断能力。
李艳云律师不仅专注于专业领域的深耕,还积极承担普法责任。她担任扬州电视台普法栏目常驻宣讲嘉宾,常态化走进社区、基层开展公益普法讲座,参与青少年法治
教育、模拟法庭等公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她将专业的
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授给大众,帮助人们增强法律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李艳云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素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扬州法律服务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使命,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法治进步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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