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资深律师叶志英:多领域精准维权,守护您的权益
解析
在浙江丽水的法律界,叶志英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明星。她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已有15年,这15年的执业生涯,就像一场漫长而精彩的马拉松,她在法律的赛道上不断奔跑,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她是浙江剑瓷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兼副主任,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叶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曾有犯罪嫌疑人傅某,因资金需求通过房产中介办理二手房交易,以“低买高贷”方式借款支付房屋首付款,后因还款延误被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傅某委托叶律师辩护,叶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经验,在37天内就为傅某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在检察院阶段,她深入研究案件,收集关键证据,指出甲某与被害人存在真实的房屋交易及借款往来,出具了借款凭证,双方就还款事宜多次协商,无虚构交易、逃匿等行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甲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傅某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工作也未受影响。
在民事案件方面,叶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出借人毛某向方某出借50万元,约定月利率1.5%,方某女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多年未还本付息。一审毛某自行委托其他律师办理败诉后,转为委托叶律师。叶律师重新整理全案资料进行上诉,认真翻译双方的全部微信、录音等内容,并调取有关证据。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被告方某对借条真实性无异议,且在长达两年的沟通中从未否认借款事实,反而多次承诺还款并实际归还部分款项,其行为与“未收到借款”的抗辩存在根本性矛盾。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借款真实存在。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方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38.4万余元,女儿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林某诉吴某、赵某民间借贷上诉案,原告林某先后分六笔向被告吴某妻子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530500元,款项用途备注为“借款”。一审法院认为赵某并非共同借款人,仅判决吴某个人承担还款责任。林某不服上诉,叶律师继续代理二审。她主张赵某以配偶身份要求将款项汇入其账户,具有共同借款合意,且二人财产混同,赵某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借款发生时二人虽非法律上夫妻,但处于怀孕同居、财产混同的亲密状态,林某有理由相信赵某为共同借款人。赵某明知其银行卡由吴某使用,可视为概括性授权。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赵某与吴某共同归还林某借款本金52.5万余元及按年利率3.4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的逾期利息。
叶志英律师在处理离婚后财产及安置地分割纠纷案时,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马某某与傅某某登记结婚后,共同对傅某某婚前所有的一处危房进行拆除重建,后该房屋遇政府征收并获得拆迁补偿款。男方不肯支付任何费用给女方,女方委托叶律师维权。叶律师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一审法院认定婚后重建部分及对应补偿属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相应款项。傅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叶律师又另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主张分割傅某某户内领取的征迁安置地折价款。最终,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调解生效,傅某某支付马某某拆迁补偿款83万元;共有物分割纠纷法院认定马某某符合安置地分配条件,判决傅某某及其户内亲属共同支付马某某安置地折价款191855.38元。
叶志英律师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坚持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脉络,厘清法律关系,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客观分析案情,不主观预判结果。提前研判诉讼时效、举证不足等潜在风险,科学制定办案思路与备选方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实告知案件利弊与胜诉风险,不夸大承诺、不违规办案,坚守执业底线。如果您在刑事、民事等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联系叶志英律师,她将用专业和经验为您保驾护航。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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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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