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法政律师,执业于
上海市建纬(
济南)
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擅长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
公司法等领域,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定制化法律服务,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理念,精准高效维护客户权益。
在建纬这样有着卓越声誉的律所,侯法政律师得以依托强大的专业资源、知识管理体系及“法律+工程”复合背景团队支持,全方位打磨自己的专业能力。他深入研究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各种法律问题,同时在
侵权与
劳动争议、婚姻家事与
公司商事等多元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建设工程领域,
工程款纠纷是常见且复杂的问题。曾有某施工单位承建商业综合体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长期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将
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起诉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侯法政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他系统梳理债权转让与优先受偿权的法律关系,仔细检索最高人民
法院及各地法院关于债权转让后优先受偿权能否随之转移的裁判规则。他论证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专属性,其设立基础在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特定
施工合同关系,债权转让并不当然导致优先受偿权随之转移。在办案过程中,侯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充分收集和组织证据,进行严谨的法律论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认定受让方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结果有效维护了原施工单位及关联方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此类权利行使的主体边界。
工程质量责任界定也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关键问题。某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各方签署了过程性验收合格文件。然而,工程后来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以过程性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承担修复责任并反诉索赔。侯律师代理施工单位应诉,他深入区分“过程性验收合格”与“竣工验收合格”的法律性质。他指出过程性验收仅为施工节点控制与进度管理手段,不代表最终工程质量合格,也不免除建设单位对最终工程质量的法定及约定义务。他结合施工技术规范、监理日志与合同质量条款,提出质量责任应依据最终竣工验收结论及权威质量鉴定意见确定。在与对方的博弈中,侯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精准的判断,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合理划分了质量责任与修复费用承担比例,避免了施工单位承担不应有的质量风险。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价款结算争议同样棘手。某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就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现场
签证及材料价差调整产生重大分歧,导致结算长期停滞,工程款拖欠近两年。侯律师接受总承包人委托后,立即展开全面细致的工作。他全面审查了EPC合同、补充协议、签证单、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等证据材料,梳理了合同价款调整机制与风险分担条款。针对发包人提出的“总价包干、一律不调”之抗辩,他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合同约定,论证了因发包人指令导致的设计变更与工程量增加应当据实结算,材料价格异常波动亦应依风险分担条款调整。在谈判过程中,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多轮谈判、证据交换及专家辅助人质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结算协议,为委托人挽回数百万元工程款损失。
侯法政律师不仅在建设工程领域表现出色,在侵权与劳动争议、婚姻家事与公司商事等领域也同样值得信赖。他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对复杂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系统剖析。在办案过程中,他严谨认真,注重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性。他始终秉承“至诚”之执业信条,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以专业的精神、敬业的态度、高效的服务,竭诚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法等领域遇到法律难题,不妨联系侯法政律师,他将以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排忧解难。您可以前往
山东省济南市
历下区经十路6777号万科中心9层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与他面谈,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联系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