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张新强律师的法律之旅始于1991年,他在吉林省司法学校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之后进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公诉人长达8年,参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法庭公诉等环节,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履职期间,他还在吉林大学深造,将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大大提升了案件办理与法律思辨能力。后来在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任职二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行政法与自然资源法治经验。
如今,张新强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积淀,担任多个市、县、区行政机关及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无论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还是企业的合规审查,他都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在土地纠纷、不动产登记纠纷、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纠纷等领域,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张新强律师始终秉持“法治信仰、专业履职、诚信尽责”的理念,坚守法律初心,恪守职业操守。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严谨的态度对待,从细节入手,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他总是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徐某诉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某房地产公司行政协议纠纷案(二审):徐某与征收经办中心签订协议后,因车库交付等问题产生纠纷。张律师作为被告及第三人的代理人,全面梳理协议内容和证据,针对上诉理由提出系统代理意见。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某甲与某控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某建筑公司注销后,其股东起诉某控股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确认优先受偿权。张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提出核心抗辩意见,法院完全采纳其诉讼时效抗辩及事实证据质证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有犯罪前科。张律师作为辩护人,全面梳理从宽情节,提出多项关键辩护意见,推动公诉机关调整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处某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张新强律师,吉林吉天行(通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2205201910153101,服务于吉林省通化市,办公地址位于通化市东昌区大禹城邦吉天行律师事务所。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联系他,让专业的力量为你保驾护航。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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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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