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平律师,拥有19年执业经验,法学硕士,国家三级律师。他将深厚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完美结合,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等领域,能为有法律需求的用户解决各类复杂法律难题。
在法律的江湖里,李立平律师宛如一位经验丰富的侠客,凭借着二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和努力,在
江苏常州这片土地上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李立平律师有着令人钦佩的
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
南京财经大学,后又在
江西财经大学攻读金融犯罪学硕士。他不仅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还持有建筑学和法学双学历,具备建筑工程造价编审资格。这种跨学科的知识结构,让他在处理涉及建筑工程等复杂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
他的执业经历丰富且耀眼。曾在江苏省省属大型
律师事务所工作并担任分所副主任,后创立江苏樵杨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如今是
上海德禾翰通(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全国管委会委员。这些丰富的经历,让他积累了深厚的人脉资源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在待人方面,李立平律师是出了名的贴心。曾经有一位当事人,因为一场合同纠纷而焦头烂额,整个人都陷入了巨大的压力之中。李立平律师在了解情况后,不仅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还不断地安慰当事人,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温暖和安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会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进展情况,让当事人心里有底。
在处事风格上,李立平律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面对每一个案件,他都会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一旦确定了办案策略,他就会迅速行动,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接下来看看李立平律师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政府征收时擅自处分查封房产,
法院裁定当地政府赔偿
常州市某区法院在民事案件中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
甘肃某县的房产。某县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未核实房产已被查封,与被执行人签订
征收补偿协议并支付70余万元补偿款,导致查封房产被拆、可供执行财产流失。政府主张征收不属于“擅自处分被查封财产”,还提出房管局签收人非在编干部、未加盖公章,认为查封未生效,且时隔四年后法院要求追回财产,政府称不具备可操作性,被执行人也已下落不明。李立平律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成功促使法院认定政府未履行核实查封情况、暂停发放补偿款的义务,存在重大过错;查封无需房管局盖章,签收即生效;政府应承担限期追回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县政府的复议申请,维持原执行裁定,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李立平律师通过明确政府过错责任、运用关键证据、推动执行程序,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案例二:分包
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代理反诉成功追回欠款
某石化工程
公司与某营造公司签订土建工程分包合同,施工完成后,双方就工程款产生纠纷。原告主张被告部分项目未做、存在质量及违规问题,要求被告返还多付的工程款184万余元,被告则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77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分包合同因违反
建筑法规定而无效,但工程已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结算。经
司法鉴定,工程造价为443万余元,已付378万元,尚欠60.6万余元。案件存在合同无效、工程量分歧大、证据对抗激烈、鉴定意见采信等难点。李立平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律师,通过及时提起反诉并申请司法鉴定,可以将被动应诉转为主动主张;针对原告提出的高额罚款和扣款,有力质证,指出其无合同依据和事实证据;对鉴定报告进行专业质询,确保工程量认定接近实际,推动法院对未施工部分在扣减中标价外酌情加扣5万元,可以平衡双方利益。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本诉请求,支持被告反诉请求,判令原告支付工程款606,320.6元及相应利息,原告承担本诉受理费、反诉受理费及一半鉴定费。李立平律师成功为被告争取到6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维护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李立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德禾翰通(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4200710455077,服务地区为江苏-常州,联系地址在江苏省常州市
钟楼区广化街20号广化桥逸丰臣海悦广场11楼1118-1110室。如果您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纠纷、
交通事故等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联系李立平律师,他将以专业、靠谱、贴心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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