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12年的何亚芳律师,是
湖南祈安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她专业细致高效,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等领域,办理过700余件诉讼案,代理经济类案件标的达5亿,能为有法律需求的
岳阳朋友解决各类难题。
在法律的江湖里,有这样一位女将——何亚芳律师,她就像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剖析着每一个复杂的案件。12年的执业生涯,让她在法律的海洋中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就像一位老船长,能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稳稳掌舵。
何亚芳律师秉持着“专业、细致、高效”的执业理念。专业,是她的底气。无论是刑事辩护、合同纠纷,还是
建设工程、
股权纠纷、
离婚等领域,她都能信手拈来。细致,是她的态度。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她都会像对待艺术品一样,精心雕琢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素。高效,是她的风格。她深知时间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性,总是以最快的速度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让当事人能早日摆脱法律的困扰。
在待人方面,何亚芳律师就像春天的暖阳,温暖而贴心。她总是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解释法律问题,让当事人在迷茫中找到方向。她不会用晦涩的法律术语把当事人弄得一头雾水,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他们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处事风格上,何亚芳律师雷厉风行。一旦接手案件,她就会迅速展开调查,收集证据,制定辩护策略。她敢于挑战权威,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她就像一位勇敢的战士,在法律的战场上冲锋陷阵,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为大家分享两个何亚芳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组织卖淫罪(重大团伙犯罪)
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等人结伙,长期在岳阳
市区多家宾馆通过摆放招嫖牌、发放招嫖卡片、电话派单等方式,组织多名卖淫人员提供性服务,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公诉机关指控均构成组织卖淫罪,且属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某在团伙中协助接听招嫖电话、发送派单信息、辅助记账及转账等,参与组织卖淫活动。
办案亮点:何亚芳律师抓住关键要点,提出被告人李某某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李某某到案后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其他
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某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轻,请求
法院从轻量刑。最终,法院采纳了何亚芳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认定李某某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认定李某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
案例二:
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亡重大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2018年12月某日晚,被告人王某某、侯某某、刘某某等人在KTV消费时,因他人多次挑衅引发冲突,继而发生斗殴。斗殴中王某某持啤酒瓶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后果严重。公诉机关以
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面临重刑风险。三人均于次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办案亮点:何亚芳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辩护。罪名辩护方面,指出刘某某无共同伤害故意、未实施致命行为,不应认定故意伤害罪,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地位辩护上,说明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量刑辩护中,强调刘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辩护则提及本案系对方多次挑衅引发,刘某某主观恶性较小,请求从轻量刑。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何亚芳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刘某某由故意伤害罪改判为聚众斗殴罪,认定刘某某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认定刘某某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如果您在湖南岳阳遇到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股权纠纷、离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何亚芳律师。她会用专业的知识、贴心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她所在的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大道569号山语湖5号楼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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