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平律师拥有长达二十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这二十年的时光,是他不断磨砺专业技能、积累实战经验的过程。他毕业于
南京财经大学,后获得
江西财经大学金融犯罪学硕士学位,拥有建筑学和法学双学历,还具备建筑工程造价编审资格。这种跨学科的知识背景使他在处理涉及建筑工程、金融等领域的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他是国家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更是中国法学会刑辩论坛“优秀刑辩律师”、扬子鳄刑辩全国城市合伙人。他曾在
江苏省省属大型
律师事务所工作并担任分所副主任职务,后创立了江苏樵杨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如今,他是
上海德禾翰通(
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全国管委会委员,同时还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专家委员、常州市律师协会律维护律师权益委员会委员。这些丰富的履历和头衔,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行业地位的高度认可。
李立平律师在
刑法、
合同法、
公司法、金融法、
房地产法、保险理赔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无论是复杂的
刑事辩护,还是棘手的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公司纠纷、
交通事故等案件,他都能游刃有余地应对。
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先后为多起在地区和全国均有影响力的案件担任重要辩护人,如
陕西特大股票诈骗案、常州某化工厂中毒死亡案、金坛9.14
故意杀人案、常州史上最大贩卖
毒品案、常州主办涉及全国的网络彩票诈骗案、常州主办的类似于“比特币”成员涉及全国的组织领导
传销活动案等。他的主要辩护观点多次被检察院、
法院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纠纷等民事领域,他同样表现出色。他曾在武进某房地产公司建设
施工合同纠纷、常州福鑫楼休闲中心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常州某星级宾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大型案件中为当事人维权,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办案技巧,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案例一:政府征收时擅自处分查封房产,法院裁定当地政府赔偿
常州市某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
甘肃省某县的一处房产。某县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未核实房产已被查封,与被执行人签订
征收补偿协议并支付70余万元补偿款,导致查封房产被拆除、可供执行财产流失。
案件难点重重,政府主张征收不属于“擅自处分被查封财产”,认为法律未禁止征收;还提出房管局签收人非在编干部、未加盖公章,认为查封未生效;且时隔四年后法院才要求追回财产,政府称不具备可操作性,被执行人也已下落不明,补偿款难以追回。
李立平律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成功促使法院认定政府未履行核实查封情况、暂停发放补偿款的义务,存在重大过错;查封无需房管局盖章,签收即生效;政府应承担限期追回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县政府的复议申请,维持原执行裁定,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李立平律师通过明确法律定性、运用关键证据、推动执行程序,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案例二:分包
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代理反诉成功追回欠款
某石化工程公司与某营造公司签订土建工程分包合同,施工完成后,双方就工程款问题产生纠纷。原告主张被告部分项目未做、存在质量及违规问题,要求被告返还多付的工程款184万余元,被告则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77万余元。
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合同无效导致工程款结算成为核心争议,双方对工程量分歧大,证据对抗激烈,且对鉴定意见的采信也存在争议。
李立平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律师,通过及时提起反诉并申请
司法鉴定,将被动应诉转为主动主张。他有力地质证原告证据,指出高额罚款和扣款无合同依据和事实证据;对鉴定报告进行专业质询,确保工程量认定接近实际,推动法院对未施工部分在扣减中标价外酌情加扣5万元,平衡了双方利益。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本诉请求,支持被告反诉请求,判令原告支付工程款606,320.6元及相应利息,原告承担本诉受理费、反诉受理费及一半鉴定费。李立平律师成功为被告追回欠款,维护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除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李立平律师还在理论研究方面颇有建树。他在2005年发表了《论交通事故共犯的合理性》《探析暂缓判决制度》《刑法修正案五中
信用卡犯罪相关问题的分析》等论文,2009年论文《论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获江西财经大学首届优秀硕士论文,并载于《中国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为法律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李立平律师的帮助。他将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您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您的合法权益而战。
李立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0710455077,服务地区为江苏-常州,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
钟楼区广化街20号广化桥逸丰臣海悦广场11楼1118-1110室。选择李立平律师,就是选择专业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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