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勇律师是
广西司法考试状元,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律师专业本科。2011年,他一次性高分通过司法考试,这份卓越的成绩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目前任职于广西桂三力
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一直以
刑事辩护为主攻方向,至今已有12年之久。这12年里,他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特别擅长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尤其在
经济犯罪辩护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
傅勇律师凭借出色的办案质量与高度负责的职业操守,成功办理了一大批成功取保、不批捕、不起诉、无罪释放、重罪变轻罪的刑事案件。他在刑事辩护中的突出表现,连续12年荣获律所优秀律师称号,并荣获
华律网、找法网等全国权威性法律平台授予的“
南宁首席
刑事辩护律师”“最佳美誉度律师”等荣誉,其专业能力与职业声誉受到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与肯定。
傅勇律师的执业理念是“受托肩重、竭尽全力、良心做人、依法维权”。他深知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关乎一个人的人生、一个家庭的幸福,始终秉持“法律是守护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信念,以最专业的研判、最精细的准备、最坚定的立场,为当事人提供最坚实的法律支持。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看看傅勇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出色表现。
案例一: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辩护
案件概述
被告人B(原韦辉)系某地护林员,2025年7月5日,被害人A(未成年女性,未满14周岁,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到B家中玩耍,B以给予零食为由将A诱骗至房间内,强行与A发生性关系,并威胁A不得告知家长。A家属发现异常后报案,B次日被抓获,
公诉机关以
强奸罪提起公诉。
律师办案方法
傅勇律师的核心辩护思路是围绕被告人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展开辩护。在证据与程序配合方面,他全程配合庭审程序,对案件事实、证据无异议,协助被告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争取从轻量刑。同时,他清晰地梳理了被告人到案表现与悔罪态度,向法庭完整提交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与价值
法院认定B构成强奸罪,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这一案件的价值在于精准适用认罪认罚、坦白等从轻情节,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同时,明确了奸淫未满14周岁幼女且明知对方存在认知障碍的从重处罚规则,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辩护与量刑提供了参考。
案例二:“跑分”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辩护
案件概述
2025年4月至6月,被告人B1、B2、B3、B4、B5、B6六人结伙,明知是
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所得资金,仍通过提供银行卡、协助转账、取现等方式进行“跑分”,帮助转移赃款,涉案金额分别为B1、B2、B3、B4涉案170000元,B2单独涉案46500元,B5、B6各涉案50000元,六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律师办案方法
傅勇律师首先重点提取并固定了
自首、从犯、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积极退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从宽情节。然后围绕犯罪地位、作用较小、主观恶性低、获利微薄、社会危害性小等要点,向法庭提出从轻处罚、适用
缓刑或单处
罚金的辩护意见。在程序配合上,他协助当事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配合司法机关完成退赔、罚金缴纳等工作,争取最优量刑结果。
案件结果与价值
最终,B1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B2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B3被判处
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B4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B5、B6被单处罚金三千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上缴国库。这一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了自首、从犯认定,实现了大幅从轻处罚。对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实现了缓刑、单处罚金的理想结果,最大限度降低了刑罚影响,也明确了“跑分”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的量刑尺度,为同类案件辩护提供了参考。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深陷刑事漩涡,不要慌乱,请立即联系傅勇律师。他将凭借12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扎实的法学功底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为你的家人争取希望和转机。傅勇律师执业于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南宁市
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15楼。你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他,让专业的他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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