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芳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至今已有12年之久。这12年里,她凭借着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她是
湖南祈安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同时还身兼岳阳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调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如此多的头衔背后,是她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和不懈努力。
“专业、细致、高效”是何亚芳律师始终坚守的执业理念。在这12年里,她办理过各类诉讼纠纷案件700余件,代理经济类案件标的额达5亿元。无论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还是
劳动争议、
合同纠纷等,她都能游刃有余地应对。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对各类法律问题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
刑事辩护领域,何亚芳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她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为当事人争取
取保候审、
减刑、
缓刑取得了良好效果。下面让我们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看看她在刑事辩护中的精彩表现。
案例一:
组织卖淫罪(重大团伙犯罪)
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等人结伙,长期在岳阳市区多家宾馆通过摆放招嫖牌、发放招嫖卡片、电话派单等方式,组织多名卖淫人员提供性服务,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公诉机关指控均构成组织卖淫罪,且属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某在团伙中协助接听招嫖电话、发送派单信息、辅助记账及转账等,参与组织卖淫活动。
何亚芳律师接手此案后,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提出了以下辩护思路:被告人李某某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李某某到案后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其他
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某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轻,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最终,法院采纳了何亚芳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李某某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认定李某某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二:
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亡重大刑事案件)
2018年12月某日晚,被告人王某某、侯某某、刘某某等人在KTV消费时,因他人多次挑衅引发冲突,继而发生斗殴。斗殴中王某某持啤酒瓶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后果严重。公诉机关以
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面临重刑风险。三人均于次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何亚芳律师在仔细研究案情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策略。罪名辩护方面,她认为刘某某无共同伤害故意、未实施致命行为,不应认定故意伤害罪,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地位辩护上,指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量刑辩护中,强调刘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辩护则说明本案系对方多次挑衅引发,刘某某主观恶性较小,请求从轻量刑。
法院完全采纳了何亚芳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刘某某由故意伤害罪改判为聚众斗殴罪;认定刘某某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认定刘某某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两个案例充分展示了何亚芳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智慧。她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除了诉讼案件,何亚芳律师还致力于非诉法律服务的拓展。她为浙江一火科技有限公司新三板成功上市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审核各顾问单位的合同,在公司法律、行政诉讼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心得。对于企业来说,专业的非诉法律服务能够帮助他们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何亚芳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赢得了企业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信任。
如果你在湖南岳阳遇到法律问题,何亚芳律师及其所在的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将是你值得信赖的选择。他们以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高效的服务,为你提供一站式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你是面临刑事指控、合同纠纷,还是其他法律问题,他们都能为你排忧解难,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湖南祈安律师事务所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大道569号山语湖5号楼15A,如果你有法律需求,不妨前往咨询。在这里,你将感受到专业的法律氛围和贴心的服务,让你在法律的道路上不再迷茫。相信在何亚芳律师的帮助下,你一定能够顺利解决法律问题,重拾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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