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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什么

2023.11.13 债权债务 78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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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报告编号:NO.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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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衍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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