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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证据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2021.10.17 刑事辩护 1236人浏览举报
解析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在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所谓伪造,是指编造、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违背事实真相。
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劣的:多次进行帮助的;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助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的;造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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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1134人看过
  •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秦江华律师 2019.07.31 1054人看过
  •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1072人看过
  •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姜一凡律师 2019.09.05 1118人看过
  •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刘辉律师 2019.07.26 1136人看过
  •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孙海东律师 2019.07.29 1163人看过
  •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1434人看过
  •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秦江华律师 2019.07.31 1057人看过
  •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019.09.05 1977人看过

张保明

河北英洛智永律师事务所

张保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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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毁灭证据罪需要哪些证据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证据可从多方面收集。犯罪主体方面要证明行为人符合要件;主观方面需表明其有故意;客观行为方面要有实施行为的证据;危害结果方面要证明对司法活动造成妨害,形成证据链证明犯罪成立。
  •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怎么样才是帮助毁灭证据罪,下面由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量刑标准
    帮助毁灭证据罪指帮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有多种情形,司法工作人员犯此罪从重处罚,涉嫌该罪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帮助毁灭证据罪量刑标准
    帮助毁灭证据罪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且情节严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人员犯此罪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有多种情形,法院综合多因素判断量刑。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帮助毁灭证据罪怎么判
    “帮凶”罪就是帮别人销毁证据逃避惩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干扰了司法程序,让案件无法顺利审理。在审判时,法院会综合考虑销毁证据的各种细节,比如证据的价值、销毁程度、涉案人的动机还有这事儿对案件调查有啥影响等等。根据事情的严重性和危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毁灭证据罪是如何定义的
    你得说自己情况,而不是让律师给你列举
  • 帮助毁灭销毁证据可以取保候审吗
    要看案件具体情节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帮助毁灭证据轻微的拘役一般多长时间
    你好 看具体情况
  • 肇事逃逸,毁灭证据
    您好,建议找律师针对您这个情况咨询协助解决,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 非法滥伐林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三)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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