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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例外情形

2024.04.24 综合 2393人浏览举报
解析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就规定,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低价销售商品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它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低销售商品。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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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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