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处罚对象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处罚拘留而不执行。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执行程序:1、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2、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
执行程序:1、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2、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
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1、治安拘留可以推迟,即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是可以进行保释的。2、如果治安拘留的被处罚人不服该处罚决定,那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治安拘留的申请,若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治安拘留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只要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就可以暂缓执行治安拘留。3、但如果治安拘留的被处罚人存在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行为,并且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那么可以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保释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保释。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
1、拘留未执行没有时效,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治安拘留后可以探视。探望人在提出会见的申请后,经拘留所的负责人员批准,可以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内探望被拘留人。2、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