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不准罪犯保外就医的情形: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②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③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等等。
保外就医仅适合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被告人,其适用条件有:1、犯罪人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犯罪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3、犯罪人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对社会不会产生危险的等。
保外就医的条件: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保外就医制度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但同时,保外就医也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
保外就医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即监狱、看守所应当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应当在监狱、看守所内进行公示。对病情严重必须立即保外就医,可以不公示,但应在保外就医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在监狱、看守所内公告。
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突然患有严重疾病且监狱没有适合的治疗修养的场所的,可申请保外就医,这也是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申请保外就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保外就医的条件: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