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认定为
累犯不能适用
缓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而是否有社会危害性的一个很重要的参考因素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主要是通过是否会屡次触犯刑法来体现。因此,累犯人身危险性极大,不适合适用缓刑。
但累犯的犯罪行为人早已用其实际行动表明,对其适用缓刑是不可能避免新的社会危害的。
所以我国刑法对累犯是禁止使用缓刑和
假释的。若认定
犯罪嫌疑人成立累犯的话,那么一律是不能对其宣告缓刑的。所以认定为累犯之后,不存在判缓刑的情况。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一)犯罪情节较轻;
-
(二)有悔罪表现;
-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