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后如何处理取保候审是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后,使其暂时免于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审理。
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符合一定条件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一)取保候审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已经开始执行的;(二)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被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社区矫正已经开始执行的;(五)被单处附加刑,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六)被判处监禁刑,刑罚已经开始执行的。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我国刑诉法规定可以对无需逮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还在进行,取保候审人要保证随传随到,遵守法定义务,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法处理如下:1、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2、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如下: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二、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如下:1、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