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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哪些材料

2021.10.17 债权债务 1133人浏览举报
解析
担保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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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鹤然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王鹤然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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