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被羁押不必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有法定情形,需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特定障碍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若羁押未阻碍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效正常进行,反之则中止,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在进行案件审理的时候,由于某些原因可能会导致中止审理的情况出现。那么,对于被告来说能不能进行羁押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其实中止审理是可以进行羁押的 。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当被告人身陷囹圄之际,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所涉民事法律纠纷的诉讼时效亦应立即停止计算;2.尽管罪行本身并不构成中止诉讼时效的合理原因,但是被监禁确实使得他们无法在预定期间内行使相应法定权力。

被羁押期间民事诉讼时效计算遵循一般规则。通常时效自权利人知权利受损及义务人起算,符合中断情形时效中断重算,存在中止情况时效中止,原因消除满六个月时效届满。被羁押一般不影响,符合条件依规定确定时效计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诉讼时效得以中止的情形主要包括天灾、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士因无法定代理人而无法参与诉讼等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