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发了传票被告不去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
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法院立案后发给被告人传票的期限,司法实践中传票送达期限由法院掌握;但是立案后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是有期限规定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是在立案后5日内送达给被告;刑事案件是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被告不出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处理:1.被告是必须到庭的,例离婚案件的被告,其不出庭,可拘传到庭。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2.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作缺席判决处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1、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签收邮件的,即视为送达。2、通过将传票留置在其住处的方式送达。3、无法通过上述方法送达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的,即视为送达。
被告不出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处理:1.被告是必须到庭的,例离婚案件的被告,其不出庭,可拘传到庭。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2.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作缺席判决处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可以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再或者公告送达等,法定时限一过,即视为已经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法院立案后发给被告人传票的期限,司法实践中传票送达期限由法院掌握;但是立案后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是有期限规定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是在立案后5日内送达给被告;刑事案件是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首先不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