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有权申请证人出庭。在刑事诉讼中,这是其行使辩护权的体现。申请需在法定期限内按程序书面或口头提出,法庭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申请时要说明拟证明事实及证言重要性,以保障诉讼顺利和司法公正。

证人录音在一定条件下可作初步证据,视听资料属法定证据。其若能清晰准确反映案件事实、来源合法便有证明力。但证明力有限,缺质证环节。仅有录音证人不出庭,法庭未必采信。司法实践中,法庭综合审查,有佐证且印证证明力增强,反之则削弱或不被认可。

关于材料证据部分,它通常以书面或实体物品的形式展现出来,例如各类文件资料、影像视频等等,这些都能为案件提供客观、稳定的证据支撑。尽管这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但是它们都必须要经过法庭的严格质证和核实,方能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案依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证人不一定非要出庭提交证据。法律原则上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以查明事实,但有特殊情况可不出庭,如健康、路途、不可抗力等原因,经法院许可可用其他方式作证提交证据。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需按规定向法院提交申请书。

证人不出庭,其提供的证据并非必然无效。原则上证人应出庭作证,但有正当理由经法院许可可通过其他方式作证。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审查判断未出庭证人的证据,能形成证据链的可能被采信,孤立无佐证的可能不被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