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有可能会驳回,也有可能不会被驳回,关键要看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将会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原告应明确上诉理由并积极出庭应诉。在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如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接到民事判决书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应当按照以下来写: (1)首部。民事上诉状的首部包括名称和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2)案由概述。 (3)上诉请求。对于部分的上述请求,不要拖泥带水,在肯定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的时候,仅对不复部分进行上诉。 (4)上诉理由。上述理由需要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依据法律的规定应当享受的权利。 (5)理论明确,驳论有据。在上述事实阐述之后,需要对诉求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阐述。成败与否主要在于二个方面,一是对自己主张正确性的论述和举证,另一方面需要驳斥一审法院审判的理由。 (6)总结诉求。最后一个方面是根据诉求的分析,从正反两方面表达自己主张的合理性,然后得出一个明确的上诉结论,请求法院对相关事项进行改判。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原告应明确上诉理由并积极出庭应诉。在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如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接到民事判决书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并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可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如果是被告人及其家属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如果是受害人及其家属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不能上诉,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