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有三种处理方式: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维持原行为时);特定情形下向上级机关再复议(法律规定有限);终局决定则不能再诉或再复议,需按决定执行,要根据案件选救济途径维护权益。

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通过行政诉讼救济。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最初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由特定法院管辖。要准备诉讼材料,在法定时效内起诉,等待法院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

若想撤销仲裁,要依不同仲裁类型采取措施。用人单位证明劳动仲裁有适用法律错误等六种情形,可向中院申请撤销;商事仲裁当事人证明有没仲裁协议等六种情形,也可申请。申请要按程序期限进行,且准备充分证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采取:一是提起行政诉讼,维持原决定时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改变时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二是申请国务院最终裁决,仅适用于特定情况且裁决为最终,不可再诉,要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并准备证据材料。

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在不服拘留行政复议的60日内,整理好相关的证件资料以及证据,书写好一份申请书,递给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用口头表述的方式也是可以的。关于不服拘留怎么申请行政复议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