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这些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权利,是公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
(1)主体要件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何公民。(2)犯罪目的不同;(3)犯罪手段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基于职务;(4)陷害的对象不同。
犯罪客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等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对象不同。
(1)犯罪客体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客观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行为人出于报复证人的目的。(4)主体要件不同;打击报复为一般主体。
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虽然都可由国有公司人员构成,但存在明显区别: 1、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上,贪污罪是由直接故意构成,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 2、在主观目的上,贪污罪是以非法。
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监督权与举报权。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
犯罪客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等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对象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