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通过检查、查询、监督盘点、发函询证等方法实施审计;(二)通过收集原件、原物或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证明材料;(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作出记录,或者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议记录材料等。
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任免审计人员的内容如下: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公众不满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公众不满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等等。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公众不满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等等。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