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可以上诉的。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离婚不服的可以上诉。2.但是在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孩子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即当事人应另行起诉。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并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服能上诉。但如果离婚判决或裁定已经生效的,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时间期限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时间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
不可以上诉。与一般诉讼案件不同的是,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同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