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审法院或者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判决的是十五天上诉期,裁定的是十天上诉期。
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的,则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二审判决的,则自判决送达之日即生效,如果对判决不服,则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不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理由如下:一事不再审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已决的争议,不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程序上,只有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对于法院判决不服的,则不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如果是二审判决的,由判决送达后即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案件为进行申诉)。
首先你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先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法院出现①驳回再审申请、②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③再审判决、裁定明显错误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于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若当事人一方不服离婚判决的话,那么此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一般就是收到法律文书起15日内。但如果是二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那么此时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时就会直接生效,因此就不能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首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请求重审。其次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访办寄送你的材料,反映你的问题,这样有一定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