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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怎么处理

2024.04.12 刑事辩护 200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的处理如下:
一、对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数罪并罚
二、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依照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继续计算;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施用于新罪的主刑执行期间。
三、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也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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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案情:李某于1995年1月26日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经两次减刑,于2006年8月8日刑满释放。2007年6月期间,李某又伙同他人先后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被抢物品及现金价值共9000余元。分歧意见:对李某的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应怎样处理
    案情:李某于1995年1月26日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经两次减刑,于2006年8月8日刑满释放。2007年6月期间,李某又伙同他人先后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被抢物品及现金价值共9000余元。分歧意见:对李某的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该怎么处理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对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
  • 怎样处理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
    案情:李某于1995年1月26日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经两次减刑,于2006年8月8日刑满释放。2007年6月期间,李某又伙同他人先后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被抢物品及现金价值共9000余元。分歧意见:对李某的
  • 怎么能处理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
    处理罪犯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的情况要依相关法律。新罪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与前罪未执行刑期合并,按限制加重原则;新罪未判则继续执行前罪剩余刑期。司法机关综合量刑,依法保障权益,维护秩序和法律尊严。
  • 剥夺政治权利中有剥夺救济的权利吗?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剥夺罪犯以下四项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权利; 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 缓刑期间又犯罪会怎么处理
    您好,依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期间又犯罪的不适用缓刑,应撤销缓刑。详情电话咨询。
  • 缓刑期间又犯罪会怎么处理
    取消取保,收押,数罪并罚,及早委托刑事律师辩护
  • 缓刑期间满后发现缓刑期间犯罪的 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理,应当撤销缓刑,同时把新罪量刑,与旧罪先减后并,数罪并罚,具体可以发专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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