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不得设立质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设立质权的情形有哪些

2023.12.21 债权债务 192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得设立质权的情形是:财产是不动产,是法律规定不得质押的动产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报告编号:NO.202312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房产不能办理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等。

    顾双浩律师 2019.08.26 1332人看过
  •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有: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等。

    黄乔稳律师 2020.02.19 1391人看过
  • 民法典质权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其设立条件分别为:一、动产质权: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等。

    2020.11.27 3673人看过
  • 设立质权需把东西给质权人吗

    设立质权需要将质押物交付或交予第三人保管。质押权与抵押权最大的区别就是需要交付标的物。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不是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押。

    王衍祥律师 2023.09.28 188人看过
  • 有关动产质权的设立有哪些

    动产质权的设立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有效成立时生效。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王衍祥律师 2023.11.22 254人看过
  • 设立质权需要把东西给质权人吗

    设立质权需要将质押物交付或交予第三人保管。质押权与抵押权最大的区别就是需要交付标的物。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不是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押。

    王衍祥律师 2023.08.16 228人看过
  • 动产质权何时设立

    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3111人看过
  • 以汇票出质的权利质权何时设立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19.09.02 3272人看过
  •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情形有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房产不能办理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李荣梅律师 2023.11.07 318人看过

王衍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10481

    精选解答
  • 654105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质权在何时设立
    现实生活中,法律赋予了我们在特定情况下可行使的权益,比如质权,然而因为生活中少人有提及有关质权方面的内容,所以很多人对质权不太了解,对此有人会问质权在什么时候设立?下面就由华律网的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设立质权需要把东西给质权人吗
    需要,设立质权需要将质押物交付或交予第三人保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不是动产,不可以设立质押。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 船舶可以设立质权吗
    我们知道动产的质押是通过占有权的转移来实现的,那么像船舶这种比较特殊的动产,能否设置质押权呢?网友刘先生在后台向小编提出了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此查询了大量的资料,并将整理出来的信息分享在此,供给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 特殊动产设立质权是如何的
    动产指的是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比如说金钱。特殊的动产就是这里面比较特殊的物品,而为其设立质权即是设立一种担保方式。那么,您知不知道特殊动产设立质权是如何的呢?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
  • 动产质权的设立的时间是是如何的
    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可以用来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质押权的,动产是可以用来出质的,那么,动产质权的设立的时间是是如何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