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不动产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法律规定分一般期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超60日除外)和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超期无正当理由可能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该条款规定复议申请

[案情] 原告:如皋市城东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供销社)。 被告:如皋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 第三人:丁其梅 2002年5月10日,原告**供销社具报告给如皋市国土资源局东-陈土管站、如皋...

一、受理机构昆明市人事局二、受理范围对人事局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对行政许可调整决定不服、认为其侵权、未履行义务、不作为的事项。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

华律网小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对责令限期拆除处罚设定了15日的起诉期限,这是立法者考虑到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特殊性,又考虑到诉讼经济的司法原则而作出的突破《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