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于嫖娼未遂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嫖娼是犯法的,存在特殊情况时也可能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嫖娼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但它违反了有关行政法规,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但在特殊情况下,嫖娼可能构成犯罪:(一)嫖娼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且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或者嫖娼的对象是不满十二周岁幼女,无论行为人是否知道的,都按照强奸罪论处,这是刑法对幼女的特殊保护;(二)若是行为人患有严重性病而嫖娼,则可构成传播性病罪,本罪只要实施了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而无论对象是否染上性病;(三)若是行为人抱着伤害他人的目的,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嫖娼,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传播性病罪。
卖淫、嫖娼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被抓,进行拘留或者并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罚款、拘留,不构成犯罪,不存在判多久,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