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需要逮捕或者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是可以传唤其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1、治安传唤后不能算投案自首2、但如果在传唤过程中供述了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案件情况,属于投案自首。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
自动投案自首减刑多少可以参照下列内容: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宽处罚,这是中国刑法对自首以后予以从宽处罚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如何理解这一观点呢中国刑法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不论情节,只要是自首,一律从宽处罚,从轻、减轻。
治安传唤后不能算投案自首。但如果在传唤过程中供述了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案件情况,属于投案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持传唤证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时,一般可以认定为自首。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经传唤自动到案,然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属于自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不可以。 这个问题有些自相矛盾,既然都自动投案了,那么不认罪的话投案是做什么呢?应该是报警了,公安认定有罪,自己认为没有罪,这涉及到是否可以认定认罪认罚从宽的问题,不属于自首的问题了。自首是知道自己犯罪了,主动投案接受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