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执业以来,周佩双律师在
刑事辩护领域不断积累经验,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精细化的服务,在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中取得了良好进展。在孙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周佩双律师凭借深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当事人实现不起诉,从法律上认定无罪,让当事人彻底摆脱了犯罪记录的阴霾,生活和工作不再受到影响,子女的政审也不会因此受到牵连。在凡某组织、领导
传销活动罪案件中,他助力当事人成功撤案,让当事人恢复了清白的身份,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
在2024-2025年的钟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更能体现周佩双律师的专业与坚守。钟某参与了假冒卷烟的运输环节,警方当场查获假烟3705.6条,价值高达171万元。公安机关以涉嫌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其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周佩双律师接受钟某家属的委托后,迅速全面阅卷,抽丝剥茧般梳理案件分工、涉案金额认定及证据链条,准确锁定了从犯认定、涉案金额质证两大核心辩点。他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规则,形成专业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法官进行了多轮高效沟通,全力推动下调量刑建议。
周佩双律师指出,钟某仅负责运输环节,未参与策划、出资、销售,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就像一场戏剧演出,策划和销售人员是主角,而钟某只是负责道具运输的配角,作用明显较小。同时,本案指控金额的证据存在瑕疵,应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系初犯、偶犯,还自愿退赃,悔罪态度良好。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大家一起合伙做一件违规的事情,有的人是出主意、带头的,有的人只是帮忙打打下手。帮忙打下手的人就是从犯,法律会考虑他在整个事情中作用没那么大,给他从轻处罚。
-案例关联说明:在钟某这个案件中,钟某仅负责运输,未参与核心的策划、出资和销售,属于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符合从犯的构成条件。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周佩双律师为钟某进行从犯辩护,最终使得检察机关采纳了这一意见,将量刑建议大幅降低。
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周佩双律师的辩护意见,将量刑建议从1年6个月大幅降至1年3个月。2025年12月,
法院也采纳了主要辩护观点,按照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实现了显著的量刑优化。
在庄某伪造金融票证案中,周佩双律师同样展现出了专业素养。庄某为缓解企业经营资金压力,伪造
支票用作借款担保,涉案支票未进入金融流通领域,未造成金融机构及第三方实际损失。但庄某具有类案前科,依法具有从重处罚情节,且涉案金额高于同地区类案,这给辩护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周佩双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开展同地区类案检索,形成类案对比分析报告提交给检察机关作为量刑参考。他围绕前科从重幅度、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犯罪数额、从宽情节形成系统辩护意见,与承办检察官多轮专业沟通。他指出,虽然本案涉案金额高于同地区已决类案,但庄某的主观目的、危害后果、退赔、认罪等情节显著更优,应参照类案保持量刑尺度统一,不盲目拔高量刑。庄某虽有类案前科,但本次犯罪动机、用途、后果均有显著区别,应合理控制从重幅度。
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周佩双律师的辩护意见及类案检索报告,即便庄某有类案前科且涉案金额高于同地区类案,最终量刑建议并未明显加重,实现了量刑均衡与罪责刑相适应。
周佩双律师,是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功底的
重庆大学法律硕士,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超过8年,擅长办理
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他坚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执业准则,打造可视化法律服务体系,让复杂法律问题清晰易懂,让家属全程知情。无论案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他都深挖有利情节、精准锁定辩护要点、全力与办案机关沟通。他始终秉持“每一个案件都关乎人生”的办案理念,用专业与责任心为身陷刑事困境的个人与家庭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撑,是身陷刑事困境者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人士。其执业于
北京瀛和(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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